舞臺燈光設計方案 Time:2016-02-25
舞臺的功能定位是:以召開各類會議為主,并能兼作綜合性文藝文藝表演,錄像轉播使用。 舞臺燈光道具配置,音響配置以口為界,分臺口外和臺口內兩大部分 一、臺口外一般分面光、耳光、包箱(樓座)、遠距離追光室。
舞臺燈光設計方案
1. 面光根據劇場舞臺的規模,有設一道面光,二道面光,甚至三道面光的。面光燈的配置應根據遠近距離的不同,配置不同集距的聚光燈、成像燈、其功率應在2KW以上。第一道面光離臺口較近,也可以加配一些2KW的羅紋燈、回光燈。一道面光及二道面光上在左、中、右位置應加配置焦距適合的,功率適合的追光燈,可以由追光人員自行單獨控制其明亮度及換色等。
2. 耳光在臺口左右兩側對稱設置,根據劇場舞臺的規模,每側耳光可設一道或二道,配置燈具,以聚光燈為主,可以少量配置成像燈、羅紋燈、因為耳光*觀眾廳側墻很近,使用羅紋燈時,漫射光常常將近處墻壁照得很亮,影響一些場景的氣氛,所以宜少用為佳。左右每道耳光中應各設置追光燈一套供追光人員任意控制作用。
3. 腳光一般在臺口外*樂池邊,設腳光糟,內置四色散光條燈,分色控制,其長度略小于臺口寬度。
4. 遠距離追光室,一般在觀眾廳后側左右各設一間,內配置氣體放電燈如氙燈,一切控制由追光人員操作,如不能設專用追光室,則往往在樓座左右兩側后區設追光燈位。
5. 包廂(樓座)光,則根據劇場情況可以在包廂(樓座)左、中、右處,設置燈位配置聚光燈若干個,如條件不許可,也可以不設。